来源:智为铭略 浏览次数:37 发表日期:2026-04-16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各镇经发(促)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培育壮大“2345”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关于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的若干政策意见》(昆政规〔2025〕7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定了《市工信局贯彻落实关于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的若干政策意见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昆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14日
抄送:市财政局、科创发展服务中心
市工信局贯彻落实《关于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的若干政策意见》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培育壮大“2345”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关于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的若干政策意见》(昆政规〔2025〕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政策适用于昆山市工信局所属项目专项资金的申请发放。
第三条 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一)支持范围
1.支持我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开展流片验证。
2.企业自主设计销售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不低于50%。
(二)支持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流片验证投入(包括流片费、光罩制作费以及测试验证等)给予*高30%补助,单个企业*高补助500万元。
第四条 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一)支持范围
支持***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案例,省级、苏州市级人工智能+制造应用场景的服务提供商、投资主体。
(二)支持方式
对***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案例给予100万元奖励。对省级、苏州市级人工智能+制造应用场景的服务提供商,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省级、苏州市级人工智能+制造应用场景的投资主体,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第五条 推动软件产业发展
(一)支持范围
支持苏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头雁”企业,入选省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产品应用推广指导目录的首版次软件,省级及以上信创优秀解决方案(应用案例)和**实践项目的服务提供商。
(二)支持方式
对苏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头雁”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入选省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产品应用推广指导目录的首版次软件,给予50万元奖励。对省级及以上信创优秀解决方案(应用案例)和**实践项目的服务提供商,给予50万元奖励。
第六条 支持汽车芯片产业发展
(一)支持范围
支持汽车芯片设计或IDM企业;年度企业产线或产品通过汽车芯片车规级认证费用累计不低于100万元,车规级认证类型包括AEC-Q100、AEC-Q101、AEC-Q102、AEC-Q103、AEC-Q104、AEC-Q200,AQG324,IATF16949,功能安全等。
(二)支持方式
对通过企业、产线或产品汽车芯片车规级认证的,按照年度实际认证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高补贴100万元。
第七条 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项目
(一)支持范围
1.申报企业对具身智能机器人攻关技术或产品有较好的研发基础,有相关自主知识产权,并能保障项目所需资金;
2.研发方向应符合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链关键环节,明确建设目标和拟解决的技术难题;
3.有固定研发场所,有全职运营团队和研发团队,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二)支持方式
按照项目研发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补助,*高不超过1000万元。
第八条 本细则自2025年11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政策所涉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已发布的各类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第九条 本政策由昆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